大邑县妇幼保健院 关于印发《保密工作规定》的通知
2016-07-29 15:06
各科室: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切实做好医院保密工作,维护医院的权益,特制定《大邑县妇幼保健院保密工作规定》,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一:大邑县妇幼保健院保密工作规定
附件二:大邑县妇幼保健院保密承诺书
附件1
保密工作规定
一、全院职工要严格遵守保密工作规定,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模范遵守,并监督执行。
二、医院有一位院级领导分管保密工作。保密领导小组由党办、院办公室、保卫科、医务科、人事科、财务科、护理部、门诊部等部门成员组成,负责进行保密教育,协助有关科室制订保密措施,落实保密责任制,并监督实施。
三、保密范围:机要文件、印章、收发文登记本、账号、长途电话号码、疫情、科技成果、正在研究的科研项目或想、有价值的药物制剂配方及有保密内容的音像带、图表等。
四、保密部门:党办、院办公室、人事科、档案室、信息科、科研及其他有关重要资料涉及的主要部门。
五、密级划分:秘密、机密、绝密。文件的密级按规定执行保密范围,并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确定。
六、严格保密纪律,加强文件、图书、资料的管理。凡标有“内部资料”的材料,必须设专人管理,不得丢失和泄密,违者视其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七、在涉外活动中,要坚持内外有别的原则,严格遵守涉外保密纪律。
八、每年的元旦、春节、“五一”、“十一”重大节日前夕,对保密工作要进行一次认真检查,并有针对性地解决存在的问题。
附件2
大邑县妇幼保健院保密承诺书
作为医院职工,完全知晓医院工作的特殊性及保密要求,根据从事工作岗位特点,本人庄严承诺履行以下保密责任和义务:
一、严守保密要求,不得在公共场所或亲朋好友面前谈论有关工作内容和利用职务之便帮助查阅不该外传的信息。
二、涉及医院文件或病历,不随便乱丢乱放,不自行扩大阅读范围,不私自摘录或公开利用,不擅自翻印。
三、妥善处理各种废止文件、资料,不随意外泄。
四、不利用医院OA系统查阅和工作内容无关信息,不私自提供信息与他人。
五、严禁在通讯设备、网络媒体及相关聊天工具中讨论、发表、转发与医院工作有关的内容。
六、未经医院书面授权,不擅自接受涉及工作内容和对象的任何形式的采访,不在公共场所或亲朋好友面前公开发表与工作相关的意见或看法。
七、发现有违反医院保密工作要求的人或事件及时向医院有关部门报告。
八、院中层干部有责任将医院保密规定传达给科室成员。
如不履行上述承诺或违反有关保密规定造成泄密事件或其他不良影响发生的,本人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